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山西省承辦2019年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的函
【發(fā)布時間: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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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山西省承辦
2019年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的函
國辦函〔2015〕57號

體育總局、財政部:
  你們《關于批準山西省作為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承辦單位的請示》(體競字〔2015〕66號)收悉。經(jīng)國務院領導同志批準,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同意山西省承辦2019年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
  二、籌備和舉辦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的經(jīng)費主要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籌,中央財政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場館設施建設所需資金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負擔。
  三、請體育總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充分結合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實際,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節(jié)儉高效原則,共同組織好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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