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審計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
【發(fā)布時間:2019年02月27日】
【來源:青海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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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青海省委審計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聽取了全省審計工作情況匯報,審議通過了《中共青海省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中共青海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和《2019年度省本級審計項目計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委審計委員會主任王建軍主持會議并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審計委員會副主任劉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jiān)委主任、省委審計委員會副主任滕佳材出席會議;省委審計委員會委員參加會議;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會議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省審計工作。指出,青海是財政轉移支付的重點省份,在享受國家財政政策的同時,發(fā)揮好審計監(jiān)督作用更具特殊而重要的意義。一直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審計機關依法認真履職、注重自身建設,特別是圍繞黨中央和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政策落實持續(xù)跟蹤審計,為保障政策落地生效發(fā)揮了很好作用。

會議指出,今年是青海審計機關成立35周年,審計機關要梳理和盤點35年審計工作取得的經驗,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李克強總理聽取審計署匯報時的重要指示、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認真學習貫徹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和全省“兩會”精神,開創(chuàng)新時代全省審計工作新局面。

會議強調,審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改革開放的重要支撐。審計機關要緊跟財政資金,緊隨干部履職,財政資金在哪里,審計工作就要跟進在哪里;干部履職到哪里,審計工作就要跟進在哪里,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干部安全,以審計工作的高質量推動經濟發(fā)展高質量,在有為有位中體現(xiàn)審計工作的價值。

會議強調,審計機關是監(jiān)督工作的執(zhí)行者、財政資金安全的保護者、風險隱患矛盾的發(fā)現(xiàn)者和排查者、審計精神的踐行者。要不斷增強法治精神、專業(yè)精神、擔當精神、自律精神、不怕得罪人的精神,充分發(fā)揮審計在監(jiān)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審計工作與紀檢監(jiān)察、干部隊伍建設緊密相連,不是單獨的、孤立的。審計機關要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的溝通,建立會商機制,不斷提升審計質量、監(jiān)督水平,在發(fā)現(xiàn)問題、監(jiān)督過程和審計結果的運用中形成整體合力。(黨紅軍)

責任編輯:邊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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