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市政府落實審計建議 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權益(07-7-19)
【發(fā)布時間:200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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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對山東淄博市人民政府落實審計建議情況回訪時發(fā)現(xiàn),該市政府對住房公積金審計建議高度重視,從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改革入手,采取多項整改措施,維護了公積金所有者權益。

    2006年,濟南辦對山東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作了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未理順,決策機構監(jiān)管缺位,管理機構未調整歸并,部分大型企業(yè)未納入統(tǒng)一監(jiān)管,導致住房公積金政策不統(tǒng)一、管理分散,影響了住房公積金所有者權益問題。對此,該辦進行了專題反映,并提出了盡快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完成住房公積金決策機構的重新設立和管理機構的改革,統(tǒng)一政策規(guī)定,健全監(jiān)管機制,提高管理效能等審計建議。

    淄博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審計建議,采取切實措施,立即整改,并就改革的有關問題積極與審計組聯(lián)系溝通,當年9月份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工作協(xié)調領導小組,充分做好機構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先后印發(fā)了《關于立即凍結全市住房資金管理機構人財物的緊急通知》和《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月底,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在各區(qū)、縣設立管理部,在原自行歸集管理的大型企業(yè)、公司分別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經(jīng)過凍結、清理、審計、移交四個工作步驟,截至到2006年10月20日,各區(qū)縣和原自行歸集管理的原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人員、財務及財產已全部上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管理運營。各級住房公積金賬戶名稱均更改為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資金順利劃入新成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并先后清理、修訂和廢止了與國家規(guī)定不一致的政策、制度25項,重新制定住房公職金繳存、轉移、支出、貸款等方面的制度9項。
 
    為加大工作力度,淄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任主任、副秘書長任副主任的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要責任是研究討論有關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政策,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決策。同時設立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管理委員會決定、決議事項的督辦,以及省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部門有關工作意見、任務的督促落實。

    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國家有關法規(guī)、政策,并對未及時足額繳納的近900家單位下達了《催繳通知書》,以有效維護住房公職金所有者權益。今年1—6月統(tǒng)計,實現(xiàn)公職金歸集額52236萬元,提取額15399萬元,發(fā)放個人住房公職金18812萬元,增值收益額1080萬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36.56%、44.67%21.93%和110.12%。(張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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