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審計廳和審計署西安辦聯(lián)合部署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專項審計工作
【發(fā)布時間:2008年05月28日】
【來源:陜西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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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陜西省審計廳會同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對陜西全省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這次審計的目的,一是保障救災資金快速撥付、物資快速調動;二是要促進有關方面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三是要讓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對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能夠放心。根據《全省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專項審計實施方案》,這次審計的范圍是自地震發(fā)生以來,各級財政投入及各類社會團體接受捐贈的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籌集、撥付、采購、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其中,受災區(qū)審計重點是救災資金、物資的分配、撥付和使用情況,非受災區(qū)審計重點是救災資金、物資的募集和劃轉情況。

    審計將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主要對救災工作開展以來至5月31日,各級財政、民政和接受社會募捐及社會團體籌集的各項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審計,弄清和掌握各項資金、物資的規(guī)模、來源渠道及救災資金、物資撥付、分配和使用情況。第二階段在全面摸清救災資金、物資籌集、撥付情況的基礎上,對各項救災資金、物資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審計結果分階段向審計署和省政府提交審計報告。同時對已開始實施的災后重建資金項目進行跟蹤審計。第三階段是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對災后重建資金、項目進行全面審計。審計將覆蓋財政、民政、水利、交通、建設、教育、衛(wèi)生和國土資源等各個領域。

    審計將采取集中統(tǒng)一、分工協(xié)作、“同級審”與“上審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力求責任明確、銜接有序、事中介入、全程跟蹤、分階段實施。在任務分工上,審計署駐西安特派辦和省審計廳重點對漢中、寶雞等市及其重災縣區(qū)審計,其他各市、縣區(qū)審計按照分工共同承擔相關審計任務。

    陜西省審計廳和審計署西安辦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堅持一切工作圍繞抗震救災大局,服從服務于抗震救災大局,切實加強對這次審計的組織領導,集中精干力量,全力投入到審計工作中去,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非災區(qū)和具備審計條件的災區(qū)要立即介入;暫不具備審計條件的災區(qū),要根據抗震救災工作需要適時介入;要建立審計工作聯(lián)系制度、審計情況報告制度,階段性工作結束后,要及時上報專項審計工作情況,對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要立即上報。各級審計機關和參審人員要心懷對災區(qū)同胞的深厚感情、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作為第一位的政治任務、擺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讓黨和政府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  (黃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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