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南京辦實行審計實務導師制一年見成效
【發(fā)布時間:2008年09月25日】
【來源:審計署南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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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實務導師制在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實行一年來,充分發(fā)揮了審計業(yè)務骨干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傳、幫、帶”作用,切實提高了青年審計干部的實務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細化辦法,提高針對性。去年年初,南京辦在《審計署審計實務導師制暫行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辦實際,經(jīng)過廣泛調查,認真研究制定了審計實務導師制的具體實施辦法,圍繞指導目標的完成和工作業(yè)績兩大重點,設計出一套操作性、針對性較強的年度量化考核表,將每個年度的考核目標和要求進行細化、量化,為有效實施指導與考核提供了保障。

    二是明確責任,提高指導性。南京辦對指導對象實施分層管理,通過明確責任,確保指導工作落到實處。一方面明確規(guī)定指導老師的職責和義務,規(guī)范他們的行為,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另一方面明確規(guī)定指導對象所在處室的任務,提高各處室培養(yǎng)青年干部的能動性,讓其成為監(jiān)督檢查審計實務導師制落實情況的主體。 

    三是嚴格考核,提高實效性。為確??己斯ぷ骺茖W規(guī)范,南京辦專門成立了由多個綜合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事先制訂出詳實的考核實施方案,明確考核的具體方法與步驟。對考核中遇到的問題,考核小組多次召開會議討論研究,統(tǒng)一界定評定標準,力求使考核結果全面客觀。

    實踐表明,審計實務導師制既提升了指導老師的理論修養(yǎng)、業(yè)務水平和協(xié)調溝通能力,又促進了青年干部業(yè)務水平的盡快提升,成效顯著。一年來,南京辦已有2名指導對象因各方面表現(xiàn)突出在公務員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另有2名指導對象在審計工作中貢獻較大被予以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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