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高度重視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
【發(fā)布時間:2009年05月19日】
【來源:審計署西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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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務院關于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總體安排,審計署下發(fā)《審計署關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安排意見》和《審計署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方案》,按照審計方案分工,自2009年2月起,由審計署駐西安特派辦對陜西省及四川廣元市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進行跟蹤審計。

    陜西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一是陜西省審計廳積極向審計署反映陜西受災情況和災后重建審計工作進展情況,與審計署協商特派辦與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分工,做好協調工作。二是陜西省發(fā)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等職能部門,采取座談、提供匯報材料等方式,向審計署和特派辦通報災后恢復重建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在審計組與財政等職能部門聯系時,各單位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大力支持審計工作。三是為確保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開展,并提高各市縣及相關職能部門對審計工作的認識,陜西省政府辦公廳向各市縣和相關單位發(fā)出了《關于配合審計署做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專項審計調查工作的函》,要求寶雞市、漢中市政府,寶雞市陳倉區(qū)、寧強縣、勉縣、略陽縣政府,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huán)保廳、省審計廳等各級政府和部門配合審計署做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并要求審計中涉及的各部門站在對人民、對社會、對歷時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審計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各部門積極配合,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并確定專人負責與審計組的聯絡、協調問題;各地各部門對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進一步提高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管理水平。

    在陜西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審計署西安辦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順利進行。審計組將充分發(fā)揮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促使陜西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理順體制和機制,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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