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審計廳從六個方面促進提高汶川地震捐贈資金使用績效
【發(fā)布時間:2010年04月30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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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發(fā)生后,江蘇省審計廳根據(jù)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要求,對抗震救災社會捐贈資金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6家省級捐贈資金管理單位采取有力措施,強化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未發(fā)生一起貪污私分救災款物的事件。截至2010年3月10日,省級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收入達82162.2萬元,已累計支出69149.84萬元,其中用于抗震救災應急搶險43971.56萬元、上交中華全國總工會1300萬元、災后重建23878.28萬元,共捐建(助)災后重建項目112個,其中農(nóng)民住房項目8個,學校項目26個,醫(yī)院項目30個,其他項目48個。
    今年是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工作的決勝之年,按照國家五部委要求,江蘇省捐贈資金要在重建任務完成前全部用于對口支援地區(qū)。江蘇省審計廳根據(jù)這一實際情況,在繼續(xù)督促捐贈資金??顚S玫耐瑫r,加大了捐贈資金管理和使用績效審計的力度,從6個方面幫助相關單位提高捐贈資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督促將捐贈資金存款利息,全部增加捐贈資金來源;二是督促將結存資金及時落實到捐建(助)項目,確保8月底全省援建任務完成時,所有捐贈資金全部使用完畢;三是督促捐建(助)項目經(jīng)過科學論證,符合災后重建規(guī)劃和捐贈人意愿,優(yōu)先用于城鄉(xiāng)住房、學校、醫(y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和農(nóng)村道路等民生項目;四是督促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滿足項目實施進度需要,防止資金滯留;五是督促項目規(guī)范實施,確保優(yōu)質(zhì)、安全、如期完工;六是督促及時解決交付使用后出現(xiàn)的問題,幫助完善功能,確保使用者滿意。同時,跟蹤審計也督促捐贈資金管理單位及時反饋捐贈資金使用情況,讓捐贈人放心。(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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