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審計監(jiān)督在校安工程實施中發(fā)揮建設性作用
【發(fā)布時間:2010年05月26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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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在云南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作推進會上,省審計廳副廳長任曉珍通報了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簡稱“校安工程”)的審計調查結果。副省長高峰充分肯定了審計調查工作并明確要求,必須把建立校安工程審計制度作為完成今年全省排危200萬平方米工作目標的重要保障機制來建設。他同時強調:發(fā)改和財政部門今后要把審計結果作為審批、安排各地項目計劃和資金的重要依據(jù)。
    今年2月至4月,云南省審計廳派出16個審計組80名審計人員對全省16個州(市)44個縣(、市、區(qū))483所學校的校安工程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的主要目標,一是檢查校安工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二是檢查中小學校舍全面排查和鑒定情況,核實排查鑒定報告的真實有效性、檔案的完整性;三是檢查校安工程建設管理情況,促進規(guī)范項目建設;四是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保障項目建設資金的安全運行。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云南省校安工程自去年實施以來進展順利,全面完成了階段性工作任務。主要體現(xiàn)在:一是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校舍安全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建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和規(guī)章制度,為校安工程的順利推進提供了組織保障;二是按照全省統(tǒng)一的“路線圖”對所屬中小學校實施了拉網(wǎng)式的排查、鑒定,普遍建立起了校舍安全信息檔案;三是按照“三集中”的原則完成了中小學校布局規(guī)劃編制、審批工作;四是大部分地方能夠按照省校安辦下達工作計劃實施。
    本次審計調查也發(fā)現(xiàn)一些地方存在工程進展緩慢、未嚴格履行建設程序、工程監(jiān)理不到位、資金管理漏洞較大等問題。目前有關地方和部門正在根據(jù)審計意見進行認真整改。云南省審計廳已經(jīng)把校安工程審計做為今明兩年全省審計機關的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   (張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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