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各市政府落實審計建議規(guī)范政府債務管理
【發(fā)布時間:2010年12月21日】
【來源:遼寧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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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按照省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遼寧全省12個市政府(不含沈陽、大連)就省審計廳在政府債務審計調查中所反映問題的整改工作已經結束。通過整改,各市政府進一步健全了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機制,加強了政府債務監(jiān)控,規(guī)范了債務運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為推動各市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債務風險,遼寧省審計廳對12個市本級政府債務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揭示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市本級政府債務規(guī)模大、償債負擔較重,融資平臺管理運作不夠規(guī)范,貸款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等四個方面的問題,從政府債務管理體制機制和經濟建設資金瓶頸角度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了增強風險意識,提高融資、投資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府債務管理體制和機制,加強對融資平臺的管理等審計建議。此項審計調查結果納入省政府《關于2009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非常關注,要求省政府針對如何健全政府債務管理體制和有效的償債機制等問題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遼寧省政府對政府債務審計調查結果和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整改工作,組織省直有關部門會同各市政府認真研究,在合理確定總量規(guī)模基礎上,重點從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管理機制和清理規(guī)范融資平臺等方面采取措施落實整改要求。
    一是各市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并結合地區(qū)實際加強制度建設,為有效管理政府債務及融資平臺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強化政府債務源頭管理。按照《遼寧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的要求,各市將合理制定政府債務規(guī)劃,堅持債務規(guī)模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水平及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合理控制本地區(qū)政府債務規(guī)模。
    三是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明確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管理的主體地位和歸口管理職責,逐步扭轉多頭舉債、分散使用、財政兜底的局面。
    四是完善償債準備金制度,加大償債工作力度。繼續(xù)將債務償還情況納入各市政府考核,各級財政進一步完善償債準備金管理。按照“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嚴格落實償債責任,落實各項保證措施。
    五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組織各市認真開展清理規(guī)范融資平臺工作,分類清理融資平臺公司,全面核實融資平臺債務,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后續(xù)融資問題,建立科學的政府投融資機制。(李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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