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領導多次對抗旱救災款物審計作出批示
【發(fā)布時間:2011年02月14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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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以來,云南省遭遇百年不遇的旱災,省委、省政府把抗大旱、保民生、抓生產(chǎn)、促發(fā)展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把群眾生活放在抗旱救災工作的首位,累計籌集資金38.5億,有效地解決了人畜飲水困難,有力地保障了災民基本生活。而用管好用好抗旱救災款物既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關注的問題,也是人民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更是審計監(jiān)督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
    云南省各級審計機關為全力做好抗旱救災款物的跟蹤審計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自2010年3月份以來,就迅速啟動了《突發(f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款物審計應急預案》,同時抽出精兵強將深入一線開展跟蹤審計,且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告了審計結(jié)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紛紛作出批示,強調(diào)繼續(xù)加強監(jiān)督,促進整改,提高效益。2010年4月,省委副書記、省長秦光榮同志在《云南省審計廳關于公告省級抗旱救災資金籌集及安排撥付情況審計調(diào)查結(jié)果的請示》上批示:“這項工作要繼續(xù)作好”;省委常委、副省長李江同志批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抗旱救災資金的管理,監(jiān)察、審計部門要把抗旱救災資金安排使用的跟蹤檢查和審計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確保資金發(fā)揮最大效益”。副省長孔垂柱同志批示:“請省級新聞單位利用各種媒體及時公告,以利社會各界的了解”。
    云南省審計廳認真領會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組織,嚴密部署,全程跟蹤,全年共投入“兵力”529名,審計抗旱救災款物47.95億元,涉及部門和單位1689個、鄉(xiāng)(鎮(zhèn)、村、群眾)11726個(戶),向社會公告43次。揭示了個別州(市)擅自擴大救災資金使用范圍、兌付救災款物不及時等4類問題,提出了各級政府應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快速撥付機制、各抗旱救災主管部門應定期通報或公告抗旱救災工作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各級抗旱救災款物監(jiān)督領導小組應督促資金撥付速度和項目建設進度等300多條審計建議,并向省政府報送了《2010年度全省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的綜合報告》。
    近日,副省長孔垂柱對審計廳報送的綜合報告作出批示,要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依照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整改,并認真落實審計建議中的各項工作,加快抗旱救災資金撥付,減少資金撥付環(huán)節(jié),盡快將尚未撥完的抗旱救災資金余款撥付第一線,并確保資金的??顚S?,使2010年抗旱救災資金的撥付使用管理監(jiān)督等工作圓滿完成。審計廳已將孔垂柱副省長的重要批示精神傳達到全省審計機關,下一步將重點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整改的情況和效果,并適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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