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查隱患堵漏洞 江蘇改進高速公路瀝青材料款結算方式
【發(fā)布時間:2011年02月24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
字號:【大】 【中】 【小】
    
    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交通運輸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意見》,明確業(yè)主在發(fā)布瀝青路面施工招標文件時暫估甲供瀝青用量和價格,投標人不再對其進行報價。至此,江蘇省審計廳改進高速公路甲供瀝青材料款結算方式的建議得到了交通主管部門的采納,為沿用了幾十年的行業(yè)性習慣結算方式畫上了休止符。

    江蘇高速公路主要采用國外進口瀝青,由建設單位直接采購并供應給瀝青路面施工單位。長期以來,甲供進口瀝青采取“供多少、扣多少”的全國性行業(yè)習慣方式結算。審計發(fā)現(xiàn),這種結算方式造成按工程量計價規(guī)則進入工程造價中的甲供瀝青材料款不能足額被扣回,留下建設資金流失的隱患,增加了瀝青材料管理與控制的難度。另外,由于高速公路路面瀝青用量大,往往涉及金額巨大。

    如在審計某繞城高速公路時,審計發(fā)現(xiàn),施工單位在兩個路面標段中對上面層瀝青的投標用量為21177噸,而建設單位實際供應的瀝青量只有16770噸,比投標用量少4407噸。按照“供多少、扣多少”結算方式扣款,造成隱含在承包商的工程價款中而建設單位實際未供應、承包商未使用的4407噸甲供瀝青材料款1322萬元,隨工程價款一起支付給承包商。由于招標文件條款的限定,導致審計無法追回該筆款項。

    為了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堵塞漏洞,江蘇省審計廳自去年初以來,以大量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為例,多次主動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以及相關設計院、施工企業(yè)、造價咨詢機構等單位的專家交流和探討。審計部門經(jīng)過不懈努力,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達成共識,并形成了會議紀要,對甲供瀝青材料價款結算方式作了重大改進。明確調(diào)整招標文件中的不嚴謹條款,以解決瀝青材料款流失問題;改進甲供瀝青材料控制模式解決“超、欠供”問題,以防范瀝青材料管理風險。路面施工時要根據(jù)施工油石比計算出瀝青理論用量值,實際供應量在理論用量值正負1.5%范圍內(nèi)是承包人允許誤差范圍,超出部分按市場價結算,再輔以瀝青出庫量、運輸量、施工現(xiàn)場實際用量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的控制措施,以解決瀝青“超、欠供”等問題。此舉消除了江蘇高速公路進口瀝青材料款流失的一大隱患。

    目前,江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已在部分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中,開始逐步調(diào)整甲供瀝青結算及管理方式。(張華陽)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