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審計廳打造研究型審計機關見成效
【發(fā)布時間:2011年12月09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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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云南省審計廳高度重視理論研究工作,認為當前審計工作正處于重要轉型期,全省審計機關不僅需要腳踏實地的實踐,而且更需要有深度的理論思考和系統(tǒng)的理論研究。五年來,該廳共開展了政府投資審計等六項理論研究,積極爭取政府層面出臺了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推動了審計工作跨越發(fā)展。

    一、開展政府投資審計研究,省政府出臺了《云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2007年12月,審計廳與省政府法制辦組成課題組,對政府投資審計成效顯著的廣東、深圳、海南等地區(qū)進行了考察,對省內出臺地方投資審計規(guī)章的9個州市進行了調研,查閱、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政府投資審計資料,全面反映了全國、全省政府投資審計發(fā)展狀況,撰寫了1個綜合報告和3個子報告,為省級層面制訂政府投資審計規(guī)章提出了理論依據和政策參考。2008年5月4日,省政府以第145號令發(fā)布了《云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明確了審計機關作為政府投資審計主體的法律地位,確立了重大項目必審制和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制。隨后審計廳又制訂了該辦法的實施意見、操作指南等配套制度,由此推動了全省投資審計工作的加快發(fā)展,2009年和2010年,全省政府投資審計總額連續(xù)兩年突破千億元大關。

    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創(chuàng)新研究,全省推廣實施了三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2008年初,審計廳與云南財經大學聯合組成課題組,在對現有經濟責任審計理論進行整理和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本省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總體安排,構建了經濟責任審計指標的模塊化體系和制度創(chuàng)新的框架性體系,共撰寫了6篇綜合研究報告和4篇專題報告,引起了省委常委的高度重視,專門召開常委會議聽取匯報,作出了“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等六個方面的工作部署。2010年,審計廳分別開展了鄉(xiāng)(鎮(zhèn))長、縣(市)長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試點工作,初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該研究報告在2010年度審計署組織的優(yōu)秀研究報告評選中獲得一等獎。2011年3月10日,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了“三個評價辦法”,要求全省全面推廣實施。

    三、開展預算執(zhí)行審計創(chuàng)新研究,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2008年4月,審計廳與云南財經大學聯合組成課題組,總結了云南省預算執(zhí)行審計取得的成績,分析了深化預算執(zhí)行審計需要解決的難題,提出了創(chuàng)新預算執(zhí)行審計更為科學的方法和途徑,共產生了咨詢報告和總報告各1篇、子報告6篇,提煉出預算執(zhí)行審計“一盤棋”、“一體化”、“一條線”、“相結合”、“六統(tǒng)一”等創(chuàng)新模式,構建了財政審計的大格局。研究成果引起了省政府高度重視,2009年7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嚴格了審前自查制度,健全了整改聯動和跟蹤檢查機制,并將審計整改工作列入了政府督查事項和行政問責范圍,建立了審計整改的長效機制,促使省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整改率連續(xù)兩年達到了90%以上。此舉得到了審計署的充分肯定,審計廳多次應邀到審計署舉辦的培訓班和座談會上交流經驗。2010年,該研究報告在審計署組織的優(yōu)秀研究報告評選中獲得二等獎。

    四、開展基層審計工作研究,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基層審計工作的意見》。2008年10月,審計廳黨組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中認識到,基層審計機關發(fā)展的嚴重滯后成為了全省審計工作整體推進的“瓶頸”,并把解決這一問題擺上了重要議題。廳黨組6名成員各負責2至3個州市,共對30個縣級審計機關的發(fā)展現狀、突出問題及破解難題的思路與舉措開展了調研,向省政府呈報了綜合調研報告,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層領導的極大關注,要求省政府研究室與審計廳共同組成課題組開展專題調研。在課題組收集整理大量現有資料的基礎上,有重點地選擇了昭通等6個州市及其下轄10個縣開展了調研。同時,組織到審計工作開展較好的安徽、江蘇、上海3個省市進行了考察,最終形成了1篇綜合研究報告和5篇子報告。研究成果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充分采用,2009年4月9日,出臺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層審計工作的意見》,提出了推動基層審計工作全面協(xié)調發(fā)展的多項重大舉措,專項實施了“云審工程”,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了政策保障。2010年,該項研究成果獲得了省政府“云南發(fā)展研究獎”三等獎。

    五、開展救災款物審計應急管理研究,并納入了審計署的科研協(xié)作課題。受汶川“5?12”特大地震的啟發(fā),針對云南是自然災害多發(fā)省份,救災專項審計任務十分突出的實際。2010年初,審計廳與云南財經大學聯合組成課題組開展研究,且獲得了省科技廳批準立項。課題組在收集整理法規(guī)依據、典型案例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向有關部門提交了研究報告、咨詢報告、專題報告,同時在全國首家制訂出臺了《云南省突發(f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款物審計應急預案》,建立了應急審計的“綠色通道”,并在姚安、盈江地震和抗旱救災中經受了檢驗。該項研究成果引起了審計署的高度重視,被列為2011年度審計署的科研協(xié)作課題。

    六、開展行政績效審計機制創(chuàng)新研究,探索建立云南省行政績效審計理論與實務機制。2010年底,審計廳與省政府研究室、云南財經大學聯合組成課題組開展研究,且獲得了省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小組正式批準立項。研究重點主要有7個方面:分析云南省行政績效審計現狀、健全行政績效審計法規(guī)體系、建立行政績效審計保障機構、規(guī)范行政績效審計工作程序、確定行政績效審計的原則和內容、制定行政績效審計的標準和方法、明確行政績效審計結果發(fā)布與運用,研究成果將最終體現在探索建立云南省行政績效審計理論與實務機制,積極服務于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和管理制度創(chuàng)新。目前,此項研究正在實施。(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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