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積極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整改成效顯著
【發(fā)布時間:2013年03月20日】
【來源:審計署蘭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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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開展以來,甘肅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積極采取措施,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有效推動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

    甘肅省高度重視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整改工作,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作出批示,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12年審計結果上報后,甘肅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偉平和甘肅省常務副省長劉永富分別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審計決定,全面對照審計報告,深入查找問題原因,逐一落實整改措施。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甘肅省建設廳聯(lián)同審計廳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各市州審計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實地督促檢查。近日,劉永富又在審計署蘭州特派辦提交的跟蹤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上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在充分溝通協(xié)商的基礎上立即整改,建設廳在第一時間與蘭州特派辦聯(lián)系,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全面整改,成效顯著

    據(jù)蘭州辦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結果,甘肅省相關部門和單位對2012年審計決定書指出的2類6項問題已全部整改,整改到位率為100%;審計報告指出的19項問題也得到了較好整改落實。在今年的跟蹤審計中,甘肅省相關部門和單位整改速度更快、效果更明顯,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配套設施不完善影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問題,住房保障部門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和單位予以協(xié)調解決;對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由財政部門牽頭督促相關單位整改;對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guī)享受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問題,相關部門已取消其保障對象資格,并騰退了保障性住房,追回了多發(fā)放的租賃補貼。

    三、建章立制,長效保障

    甘肅省政府針對審計提出的建議,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待遇申請的審核管理,積極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稅務、車管等部門建立聯(lián)動工作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數(shù)據(jù)信息共享平臺,逐步建立起科學的保障對象準入、退出機制。為此,還出臺了《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分配管理的實施意見》,對進一步完善全省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運行提出了總體要求和具體措施;地方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也根據(jù)審計建議出臺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20余個,長效保證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實效果。(牛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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