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張通:經濟責任審計要掌握主動權,增強主動性
【發(fā)布時間:2014年11月05日】
【來源:中國審計報】
字號:【大】 【中】 【小】


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張通在吉林調研時強調

經濟責任審計要掌握主動權,增強主動性

    
    10月20日至23日,審計署黨組成員、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張通帶領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司有關人員等一行4人,到吉林省調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在吉林調研的三天時間里,張通先后召開了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市(州)審計局長和部分縣級審計機關負責人、基層審計干部職工參加的三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

    在座談會上,張通詳細聽取了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對吉林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同步審計、輪審制,以及審財政預決算帶經責審等做法給予充分肯定,并就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要求。

    他說,這次調研的目的,主要是了解中央兩辦《規(guī)定》的落實情況,特別是《實施細則》下發(fā)后工作開展情況。經濟責任審計是中國特色,是受組織部門委托,對領導干部和企業(yè)領導人員履職情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目的是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各部門,特別是審計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兩辦《規(guī)定》、《實施細則》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發(fā)揮好聯席會議的職能作用,繼續(xù)開展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抓住特點,積極創(chuàng)新,加強溝通,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他強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重點加強任中審計。要掌握主動權,增強主動性。要關注權力的運用,促進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重點審計領導干部是否貫徹落實好黨中央的經濟決策,是否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決策是否民主科學,財政資金是否正確使用,是否將民生問題落到實處,國企改制、改革是否取得成效,自身是否廉潔自律等。在審計報告中,評價領導干部要客觀公正。

    在談到如何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張通提出,要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地位、責任和權威,促進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進一步發(fā)揮;要加大創(chuàng)新和探索力度,認真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抓好人才培養(yǎng)和隊伍建設,提升審計干部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技能;要取得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支持,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

    調研期間,張通一行還來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龍井市,看望和慰問了基層審計機關的干部職工。

    吉林省審計廳、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陪同調研。(韓會田   董汝幸)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