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水利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認真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抓好工程運行管護工作,將責任落實到崗、分解到人,確保工程項目落地見效、運行良好。
農村飲水安全,事關民生大事。“十二五”期間,山東省全面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確定到2015年底將全省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提高到95%,規(guī)?;泄┧蔬_到85%以上。為促進農村飲水安全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去年,山東省審計廳組織對2012至2014年全省農村人口飲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了水利等主管部門以及17市、31個縣(市、區(qū)),反映和揭示了部分地方在規(guī)劃目標實現、資金撥付使用、工程建設及運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如,有的地方資金未足額到位或結存過大,影響了政策效果和資金效益;有的地方管理保護措施不到位,一些供水單位檢測機制不健全,抽檢水質隱患較大。該廳及時向省政府提交審計專報,建議加快項目督導、加大推進力度、完善項目管護和水廠運行機制。
審計情況引起省政府的關注和重視。省長郭樹清、副省長趙潤田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嚴肅整改,盡快解決問題。省水利廳會同政府督查、財政等部門成立8個督查組集中對接受審計的31個縣(市、區(qū))開展了專項督查,督促各地整改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推動工程項目盡早落地和發(fā)揮效益。同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創(chuàng)新完善長效化管護機制。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晰工程產權,落實管護主體和經費,確保工程正常運行;建立健全農村供水服務體系,按照城鄉(xiāng)供水一體化的發(fā)展方向,實現規(guī)范化、社會化、專業(yè)化服務。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建立和執(zhí)行工程建設、水源保護、水質監(jiān)測“三同時”制度,依托供水管理機構、衛(wèi)生疾控等部門加快建設和完善區(qū)域水質檢測中心,保障水質達標;強化監(jiān)督檢查,實行跟蹤督查制、年終考核制、應急預案制、責任追究制,推動工程項目科學規(guī)范運行。(鄭茂霞 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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