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審計廳制定多項制度 提高審計質量 規(guī)范審計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6年09月21日】
【來源:甘肅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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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建設,甘肅省審計廳以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為先導,近期陸續(xù)制定了《甘肅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甘肅省審計機關購買社會審計服務管理辦法》、《甘肅省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及過錯追究辦法》、《甘肅省審計廳關于加強審計項目質量分級管理控制的意見》和《甘肅省審計廳審計結果公告辦法》等制度。

制定一系列制度,是甘肅省審計機關牢固樹立“五大發(fā)展理念”,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意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對審計工作的指示要求,積極探索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集中管理,強化審計機關層級監(jiān)督的重要舉措,是打造“強、精、實、嚴”審計隊伍的具體行動,是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行為,提升審計質量上層次、管理水平上檔次的重要步驟。通過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有利于推進各級審計機關依法行政、依法審計;有利于實現(xiàn)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chǎn)、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情況審計全覆蓋;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提升審計機關效能;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促進審計機關全面依法履行職責。(申增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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