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出臺制度激活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發(fā)布時間:2020年08月21日】
【來源:浙江省溫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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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溫州市衛(wèi)健委等6部門聯合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疾病應急救助對象認定和基金支付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疾病應急救助對象的認定標準,優(yōu)化基金支付審核程序,形成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等內容,著力激活“休眠”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2019年下半年,溫州市審計局在溫州市衛(wèi)健委原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市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4年來無成功核準案例,長期處于“休眠”狀態(tài),主要原因在于現有救助對象的認定標準操作性不強等。為此,審計建議有關部門細化疾病應急救助對象認定標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市衛(wèi)健委牽頭研究細化政策措施。

市衛(wèi)健委和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醫(yī)療保障局、慈善總會等6部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聯合出臺上述通知,明確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救助對象條件認定。細化身份認定程序,由醫(yī)療機構核實身份,對無法核實的申請當地公安機關核查;除低保、低邊和特困供養(yǎng)對象外,將110或120轉運的流浪乞討等各類經濟困難人員納入“無力支付患者”認定范圍。二是簡化基金支付審核程序。簡化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審核程序,明確實施救治任務的醫(yī)療機構每季度末登錄信息系統(tǒng)向基金經辦機構提交基金支付申請,審核通過后由基金管理機構撥付資金。三是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市衛(wèi)健委和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醫(yī)療保障局、慈善總會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半年召開一次,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重大事項討論和難以認定對象的聯合審查等,統(tǒng)籌推進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朱錫年)

責任編輯: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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