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績溪縣建立聯網審計工作制度
【發(fā)布時間:2009年09月27日】
【來源:安徽省績溪縣審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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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作用,推進審計創(chuàng)新轉型,安徽省績溪縣人民政府近日行文批準建立《績溪縣聯網審計工作制度》,印發(fā)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執(zhí)行。

    該制度主要內容: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開展審計工作,是在經濟社會信息化和高科技條件下,加強審計監(jiān)督、提升審計質量、優(yōu)化審計資源、規(guī)范財政財務收支管理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支持和配合審計機關開展計算機聯網審計工作。二是聯網單位職責。各聯網單位應當及時向審計機關傳送有關電子數據和必要的軟件管理技術文檔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隱瞞事實、故意傳送錯誤電子信息;建立數據傳輸管理責任制,確保電子數據的按時有序傳輸和安全保密;負責對審計機關設置在聯網單位的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維護。三是審計機關職責。聯網單位由審計機關確認并經縣政府批準,審計機關有權檢查聯網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管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指定專人負責電子數據的接收、審核、存儲和歸檔等管理工作;維護聯網單位計算機系統安全,并對涉密事項負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聯網單位電子數據不得用于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他途;未經聯網單位同意,不得向其他單位報送聯網審計情況。四是電子數據傳輸。聯網單位電子數據傳輸按月進行,在每月終了10日內傳輸完畢。審計機關根據需要,考慮數據的時效性和可用性,可以要求聯網單位適時傳輸。(汪齊放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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