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泗洪審計局制定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0年02月10日】
【來源:江蘇省泗洪縣審計局】
字號:【大】 【中】 【小】
    為保證電子檔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適應信息化建設的需要,近日,江蘇省泗洪縣審計局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了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一是要求對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文本或圖形形式的電子檔案,如沒有紙質等拷貝件的,必須制成紙質文件或縮微品等。二是對采用文字處理技術形成的文本電子文件,包括: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收集時應注明文件存儲格式、文字處理工具等,必要時同時保留文字處理工具軟件。對特別重要的文件,其歷次修改稿如都有必要保存時,每一稿應以不同的標識區(qū)別。定稿電子文件其標識應以正式文件文號注明。收集重點是定稿電子文件和正式電子文件。三是對用視頻設備獲得并經(jīng)計算機處理的動態(tài)影像文件,其影像數(shù)據(jù)以MPEG、AVI為通用文件格式。四是每份電子文件均需在《電子文件登記表》中登記,《電子文件登記表》應與電子文件同時保存。
    通過制定該辦法,保證了電子檔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效的防范了風險,適應了信息化建設的需要。(陸紅梅、熊挺)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