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審計局細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內容
【發(fā)布時間:2010年04月28日】
【來源:浙江省湖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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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浙江省湖州市審計局緊密結合省審計廳組織開展的“主動跟進、深化轉型年”活動,根據(jù)湖州市市長馬以在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上提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預防債務風險、關注制度執(zhí)行、推進資產審計”的新要求,對目標任務作了細化,制定統(tǒng)一的工作方案,落實全年工作任務。

    一是圍繞經濟責任問責問效的審計目標,對審計重點內容進行設置上的調整;二是結合公共財政管理的需求,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執(zhí)行的審計內容;三是主動跟進資產審計要求,加強部門單位政府性資產審計,審查資產規(guī)模、管理使用狀況,推進資產審計工作;四是突出債務審計,重點關注部門負債,從部門債權債務增減變化中揭示債務風險;五是重視部門單位內控制度的審計,關注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和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六是抓好督促整改,把以前年度審計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審計和評價內容;七是細化審前調查工作,設置了經濟指標、經營性資產表、部門預算執(zhí)行情況等審前調查表,并與審計重點內容相結合開展審前調查;八是在審計進點會上開展民主測評,擴大審計的監(jiān)督范圍和公開性;九是規(guī)范審計報告內容、體例,增強審計處理評價的客觀統(tǒng)一。(許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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