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岡市審計局推行目標責任履行情況“月報”制
【發(fā)布時間:2010年05月28日】
【來源:湖北黃岡市審計局】
字號:【大】 【中】 【小】
    近日,湖北省黃岡市審計局出臺目標責任履行情況月報告制度,要求相關責任領導和牽頭科室每月就目標責任履行情況向黨組書面匯報,以保證工作進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今年初,該局按照《全市審計工作綜合量化考核辦法》,結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指標,對全局2010年各級各類崗位責任目標進行了細化分解,具體包括機關日常管理、檔案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內審工作、保密工作、計劃生育、黨風廉政建設、機關黨建、人事管理、文明創(chuàng)建、審計管理、法制建設、信息宣傳、項目審計任務、縣市指導與審計調研等16大項24子項。每一項都列明了檢查驗收時應實現(xiàn)的工作目標和應完成的具體任務,指明責任領導、責任或牽頭科室以及配合單位。

    為強化監(jiān)督考核,確保今年各類崗位責任目標落到實處,該局要求各項目標的責任領導和牽頭科室每月就目標責任履行情況向局黨組書面匯報一次,年終在全局干部大會上述職。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將作為年終獎懲的直接依據(jù)。同時,還將各科室個人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記入實績臺賬,作為日后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jù)。(王駿)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