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寶應審計局建立“三項制度”全力促進審計整改
【發(fā)布時間:2010年09月28日】
【來源:江蘇省寶應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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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章立制,長效管理,是確保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在審計實踐中,江蘇省寶應縣審計局建立健全了審計信息公開、督辦回訪、整改專報等制度,較好地實現(xiàn)了整改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保證了審計整改工作的扎實開展。
    一是建立審計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監(jiān)督促整改。在實施審計進點前,將審計依據、審計內容和范圍、審計時間、審計組成員和舉報監(jiān)督方式在被審計單位進行公示。審計結束后,區(qū)分不同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審計結果,提出整改要求。對積極整改并落實到位的單位通過會議等形式予以表彰,對重點熱點問題的整改和未整改問題及時跟蹤檢查和通報,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增強被審計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糾錯整改的自覺性。
    二是建立整改督辦回訪制度,動態(tài)管理促整改。成立了由局分管領導、法制科、監(jiān)察室和審計組成員組成的審計整改回訪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意見、執(zhí)行審計決定情況進行檢查回訪,結合被審計單位報送的整改情況材料,建立審計整改臺賬,對整改情況進行動態(tài)管理。今年初,針對部分縣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非稅收入管理比較混亂的現(xiàn)狀,通過審計回訪交流與溝通,促使縣政府出臺了《寶應縣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意見》,并印發(fā)全縣,審計整改實現(xiàn)了由點及面的突破,督辦回訪制度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強化威懾促整改。年初,該局提請縣政府下發(fā)了《關于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明確審計工作有關事項的意見〉通知》,進一步規(guī)范了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將重大審計結果向政府報告的同時,還要及時向縣委、縣人大報告,通報審計情況和問題,以此引起部門和單位的重視,促進審計整改;與此同時,定期編發(fā)審計要情和信息專報,將重要審計情況和問題以及審計整改結果,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報送,積極爭取支持,促進有關部門的整改。(楊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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