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2011年保障性住房審計突出“四個重點關注”
【發(fā)布時間:2011年02月14日】
【來源:江蘇省常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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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常州市政府計劃用近5年時間,政府投入40億元資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面對如此龐大的資金,常州市審計局創(chuàng)新保障性住房審計,突出“四項重點關注”。
    一是重點關注國家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在審計中要重點關注政府及部門是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投入,制定了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明確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落實了工作責任,建立完善建設項目實施工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項目建設公開、公正、規(guī)范、有序,推動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快速開展,做到了應保盡保。凡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申請戶,根據(jù)各地實際情況能實物配租的實行實物配租,暫時無法實物配租的,采取發(fā)放租賃補貼方式解決。
    二是重點關注審核程序規(guī)范情況。在審計中要重點關注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戶籍等情況調(diào)查、審核和復核,是否實行了“五級審查、三級公示”的準入制度,并在當?shù)孛襟w和房管局網(wǎng)站進行了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同時對經(jīng)濟適用房申請、廉租房的建設、補貼發(fā)放中是否有“權力尋租”的機會,存在不符合條件的群體進入保障范圍的可能,導致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能得到保證。是否家庭因收入變動、住房改善、人員去世以及其他因素被舉報,建立退出了廉租住房保障機制。
    三是重點關注廉租住房及配套設施完善情況。在審計中要重點關注廉租房建設及配套設施不完善、地址偏遠、交通不便等問題,防止變成了一堆無法入住的“爛尾房”。審計著重檢查部分收購、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是否存在設計不夠合理、套型面積偏小或偏大現(xiàn)象。
    四是重點關注套取挪用住房保障資金情況。在審計中要重點關注是否有利用虛假申報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上級補助資金情況,配套資金落實比率低和配套資金不能足額到位,建設用地未能切實保證,影響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等情況。是否有利用住房保障資金用于工作經(jīng)費等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周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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