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南:七項措施保證災后重建竣工決算審計順利開展
甘肅省隴南市審計局精心謀劃,扎實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認真開展災后重建竣工決算審計。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災后重建竣工決算審計量大面寬,市局及時充實加強了領導力量,同時將相關科室負責人充實到辦公室,以加強對災后重建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二是認真制定災后重建竣工決算審計工作方案。按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范風險”審計工作原則,對災后重建項目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重點、組織協(xié)調提出具體要求,排出進度表,確保災后重建審計工作有序開展。三是建立分級分批審計機制。在審計實施上,對總投資5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的市直重建項目,由市局根據(jù)項目主管部門申請獨立實施竣工決算審計;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的市直重建項目,由市局根據(jù)申請組織實施,并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竣工決算審計。同時,對先竣工的項目先安排審計,后竣工的項目后審計。四是建立災后重建項目審計臺賬。對市直188個項目實施情況建立臺賬,同時對項目審計情況建立審計臺賬,確保項目清楚,審計情況清楚。五是加強溝通協(xié)調。建立健全與災后重建辦、建設局、環(huán)保局、財政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機制,解決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與省廳災后重建領導小組的請示匯報工作。六是建立中介機構準入制度。制定審計資質標準,對進入我市的中介組織進行審核,對符合資質、技術力量強的中介組織建立檔案。根據(jù)項目審計難度,合理選定中介組織進行實施,并逐步建立審計保證金制度和審計質量稽查制度。七是加強項目審計質量控制。建立前期準備、招投標、主體工程建設、后續(xù)工程審計標準。市局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情況,按照標準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審計質量。(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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