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縣政府五個方面大力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整改
【發(fā)布時間:2011年08月15日】
【來源:福建省霞浦縣審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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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福建省審計廳、省紀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聯(lián)合組成的“小金庫”治理工作督導巡查組,對霞浦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督導巡查。經(jīng)過檢查,發(fā)現(xiàn)個別單位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涉及“小金庫”違規(guī)等問題,引起了該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并下發(fā)了《霞浦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積極構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工作機制。

    該通知要求:一要進一步深化對治理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廣泛深入宣傳發(fā)動,努力營造濃厚的治理“小金庫”工作氛圍,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取得實效; 

    二要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運用約談、誡勉、通報、檢查等有效措施解決不重視、走過場等問題,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督辦,認真抓好本單位的治理工作;

    三要進一步落實復查工作,凡列入“小金庫”治理的單位要再一次組織復查,做到全面、細致、深入、扎實。單位負責人對全面復查負完全責任,在復查中要落實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將復查情況在單位內(nèi)部進行公示和承諾,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四要進一步加強整改工作,對發(fā)現(xiàn)問題要按照統(tǒng)一政策、集中審理、分別處理的原則,由各相關部門根據(jù)各自職能分工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和責任追究。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做到資金資產(chǎn)處理到位、財務會計管理整改到位、違法違紀責任人員責任追究到位,確保治理工作成效;
     
    五要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各級治理領導機構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建設的要求,把“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作為根本任務積極推進。各部門要從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強監(jiān)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白手,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柳乃軒 鄭曉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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