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射陽審計局念好“六字經”一年審減財政投資1億余元
近年來,江蘇省射陽縣審計局不斷加大對政府投資工程的審計力度,不斷深化“機關+中介”工程審計模式,念好擴、管、核、曬、獎、廉“六字經”,著力尋求提高工程質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徑。據統(tǒng)計,該局2011年共完成工程審計項目145個,審計決算總量6.78億元,節(jié)約財政資金1.62億元,是2010年的兩倍,在促進建設領域規(guī)范、提升財政投資效益、推動廉政建設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擴”:增加合作機構。2011年初,通過鹽城市審計局網站和射陽縣政府網站分別發(fā)布中介機構參與審計招聘信息,吸引更多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性工程審計。經過遴選,共有15家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進入合作信息庫,比上年增加了9個。參審單位的增加,既增強了審計力量,也增強了競爭力,有效地保證了審計質量。2006年以來,中介機構累計參與完成政府投資工程審計項目850個,完成審計金額27.68億元,節(jié)約財政投資資金4億元,為保護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管”:強化質量控制。該局強化對中介機構審計質量的控制,經認定核減率誤差率高于1.6%時,有權解除與中介機構合作關系;堅持審計質量與費用結算掛鉤,復審平均核減率誤差超出0.8%以上的部分,每誤差1個百分點相應扣減審計費率1個百分點,直至扣完全部審計費用和履約保證金為止。從而促進了參審中介機構不斷提高審計質量,有效防止了參審中介機構與被審計單位做交易的可能性。同時,該局每年初即提請縣政府出臺規(guī)范基建工程的文件,強制性要求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報送決算值進行把關,力促投資效益最大化,每年的工程平均核減額成遞減趨勢。
三是“核”:創(chuàng)新復審模式。該局對中介機構參審的審計項目,在審計機關內部三級復核基礎上,聘請具有甲級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抽樣復審,抽樣率不小于10%。復審結果與中介機構的審計費用掛鉤。同時,改變過去公開送審模式,采取集中封閉運行的方式,將聘請來的專家集中地點、集中時間統(tǒng)一復審,確保審計質量,收到了顯著成效。2011年,該局堅持工程決算審計復審工作“陽光機制”,對審計總價為8215萬元的14個工程審計決算項目進行了復審,核減金額51.8萬元,平均核減率為0.63%,提出審計整改建議23條。
四是“曬”:主動發(fā)布公告。為了規(guī)避暗箱操作現象,接受社會監(jiān)督,該局對所有工程項目的審計結果均實行公告制,“開門納諫”。公告方式采取定期組合式集中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項目批準立項金額、招投標情況、變更及簽證、報送決算造價、審計認定造價、存在問題、整改落實等情況;公告范圍包括縣四套班子領導、執(zhí)法執(zhí)紀單位、經濟主管部門、被審計單位;公告平臺包括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和行政權力公開網站、有關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擴大審計效應。近年來,該局審計公開的數量按每年30%遞增。2011年度實施的145個政府投資工程審計項目審計結果,凡符合對外公告條件的,均已公告完畢,審計結果公告率達100%。
五是“獎”:完善考核辦法。制定了《中介機構質量考核管理辦法》,定期對中介機構審計的項目進行考核,對中介機構參加審計的人員、程序、進度、質量、成效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在審計效能考核中,對審計組發(fā)現經濟案件線索、揭露偷工減料和虛假簽證等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給予加分激勵,引導中介機構不僅僅單純的核減工程造價,同時重視查處違紀違規(guī)問題、揭露腐敗行為。2011年,在跟蹤審計過程中,該局及時發(fā)現案件線索,向有關部門移送了某道路工程項目串標壓價案等經濟案件線索5件,2人收到法律制裁,3人收到黨政紀處理,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設領域的違規(guī)違紀現象。
六是“廉”:加大廉政約束。該局專門制定了《落實“八不準”審計紀律的實施意見》,實行談廉提醒、查廉監(jiān)督、述廉回訪制度,即在審計實施前,廉政監(jiān)督小組進行審前廉政談話,參審人員提交書面“廉潔承諾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廉政監(jiān)督小組到施、建、監(jiān)等單位進行明查暗訪,必要時調閱有關單位財務資料,檢查有無報支招待、饋贈審計人員的費用;在項目實施后,審計人員向廉政監(jiān)督小組提交廉政審計報告,廉政監(jiān)督小組及時進行廉政回訪和總結。2011年,該局對145個被審計單位全部實行了廉政回訪,沒有發(fā)現審計人員有違反廉政建設規(guī)定的行為。(于鴻 薛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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