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五措施”力促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落實
【發(fā)布時間:2016年09月07日】
【來源: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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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審計整改落實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措施,確保審計整改工作及時有效地得到落實,提升審計工作成效。

一是限時整改,滾動銷號。建立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銷號制度,繪制“整改情況匯總一覽表”及“項目整改情況臺賬”兩張表格,要求審計組嚴把問題整改時效關,及時開展后續(xù)審計,逐項整改。

二是及時報告,逐層督促。要求被審計單位要以正式文件書面反饋整改情況;審計組要對照整理整改情況報告及臺賬,及時匯報;審計局按照相關要求向市政府及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項目整改情況。

三是結果公開,接受監(jiān)督。審計組要明確告知被審計單位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告符合公告條件的審計整改結果;審計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經過批準,以適當方式公告審計結果。

四是成果運用,當好參謀。完善審計結果報告及信息披露制度,每一個審計項目都要對審計結果進行深入分析,提煉信息,提出建議,服務決策。

五是完整歸檔,互相交流。每個項目要充分利用AO輔助審計,及時建立完整項目電子檔案及紙質檔案,方便互相借鑒,成果共享。(蔡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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