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審計局七項舉措全力抓好審計整改落實
【發(fā)布時間:2016年10月10日】
【來源:遼寧省朝陽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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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年初以來,遼寧省朝陽市審計局堅持“持續(xù)跟蹤、嚴格督促、實事求是、區(qū)別對待”的原則,將整改落實作為重要工作持續(xù)來抓。依據市政府《關于落實完善審計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和《朝陽市審計局審計結論跟蹤落實辦法》,通過七項舉措全力抓好審計整改工作。

是限期整改,及時反饋。要求被審計單位在3個月內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完畢,并將落實情況書面報送至審計機關。

二是加強回訪,存檔留存。由各審計組負責根據整改落實期限進行回訪,收集第一手整改資料,將整改資料存入審計檔案永久保存。

三是定期匯總,督促落實。采取整改“回頭看”的方式,按季度跟蹤匯總整改落實情況,并將本次審計整改情況作為下次審計重點事項持續(xù)關注。

四是強化監(jiān)督,加強內控。執(zhí)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科室抽查、其他科室實施的監(jiān)督制度,每年兩次對審計結論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檢查。

五是完善機制,及時上報。不斷完善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機制,并向其報告審計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上報審計預警信息。

六是區(qū)別對待,加強問責。對主觀故意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提出約談問責建議,由督查部門嚴格追責問責;對歷史遺留問題等客觀原因未整改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說明情況并提交詳實的整改方案;對審計發(fā)現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視不同情況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七是明確責任主體,公開整改結果。根據市政府《關于落實完善審計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被審計單位為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依法依規(guī)公告整改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韓秀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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