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哈爾濱辦采取積極措施做好審計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1年04月11日】
【來源:審計署哈爾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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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貫徹落實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嚴格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充分發(fā)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辦最近采取積極措施,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審計署關于加強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

    一是認真總結回顧過去幾年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成效、經驗和不足。2006年,哈爾濱辦分別與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公安廳聯合發(fā)文,成立協調工作領導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強協作配合的其他制度。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建立,對加大審計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力度,推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是積極謀劃,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工作。今年3月,哈爾濱辦與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召開聯席工作會議。雙方單位主要領導參會,共同協商完善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形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合力。會議就加強協作配合的重要性、完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規(guī)范協作配合工作程序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并就下一步完善相關信息共享和情況通報制度、案件咨詢會商制度、案件查處結果反饋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

    三是加大審計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哈爾濱辦認真總結分析審計工作水平不高、精品不多的現狀,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積極進取、做出特色、爭創(chuàng)一流”的治辦新思路指導下,加大了案件線索移送工作力度。今年以來,已向地方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8件,涉案人員10余人,涉案金額4億余元,相當于過去數年案件線索移送量之和,有力地推動了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開展。(張琦 吳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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