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哈爾濱辦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
【發(fā)布時間:2013年01月29日】
【來源:審計署哈爾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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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召開后,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迅速組織全辦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努力開創(chuàng)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局面》的工作報告,辦黨組就如何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做好2013年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要全面貫徹會議精神,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當前黨建工作的重要任務。全辦審計干部一定要充分認識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一定要充分理解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的重要意義,一定要充分了解我們的職責和肩負的重任。要結合審計工作,全面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哈爾濱辦的黨風廉政建設。每名黨員干部要結合中共審計署哈爾濱特派辦機關委員會關于建立健全黨員承諾踐諾制度意見的通知,做出公開承諾,各黨支部要經常督促檢查,確保黨員承諾踐諾事項,尤其是有關廉政方面的承諾落到實處。

    二是要嚴明政治紀律,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全辦審計干部要堅決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通過開展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活動,促進全體審計干部積極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八項規(guī)定”,嚴格遵守“八不準”審計紀律,切實加強和改進審計機關和審計干部的工作作風。

    三是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以機制防治腐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為此,哈爾濱辦要圍繞審計監(jiān)督權和人財物管理權,按照各級人員的崗位和職責,逐個梳理權力運行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廉政風險點,逐級進行風險評估,落實已經制訂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信息資源和網(wǎng)絡技術,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組成檢查組,加強對各審計組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規(guī)范權力運行,強化監(jiān)督制約。

    辦黨組還特別強調,特派辦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能,查處大案要案,有助于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但前提是要做好自身廉政建設,一定要高標準、嚴要求,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打造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審計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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