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審計廳“三步走”落實審計組廉政責任
【發(fā)布時間:2015年10月10日】
【來源:青海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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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青海省審計廳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堅持走好“三步走”,狠抓審計組廉政建設,加強教育、從嚴管理、強化監(jiān)督、不斷增強審計人員廉政風險防范意識,切實維護審計機關的公信力。

一是堅持審前講廉。堅持多層次、多環(huán)節(jié)抓廉政教育,不斷拓展廉政教育的載體和內容,相繼組織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勤廉履職宣誓、警示教育、審計工作經驗交流、談心談話、主題討論等活動,增強了審計人員廉潔從審的意識。同時,將廉政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每個審計項目進點時,駐廳紀檢組、廳機關紀委派人參加,宣布“八不準”審計紀律和其他廉政規(guī)定,與被審計單位簽訂《廉政雙向承諾書》,提出廉政和工作紀律要求,引導審計人員強化黨性觀念和廉政意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是堅持審中查廉。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組成巡查組不定期到審計現場進行巡查,對審計組審計人員遵守廉政紀律情況、工作紀律情況、作風情況進行督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提醒告誡限期改正,確保審計人員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截至目前,共對7個審計點進行了審計現場廉政巡查,有效防范了廉政風險。

三是堅持審后訪廉。加大對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廉潔自律及遵守審計紀律情況的回訪力度,及時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交流,全面了解審計組在審計期間執(zhí)行審計紀律的情況,主動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建議,虛心接受被審計單位的監(jiān)督,確保了審計“八不準”紀律和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嚴格落實。截至目前,共對10個審計項目進行了廉政回訪,期間召開座談會21個、參加人員129人,個別交流12余人,發(fā)放“審計組完成審計工作及執(zhí)行審計紀律‘八不準’情況征求意見(回訪)表”115份,沒有發(fā)現審計人員違反紀律的問題。(張小明 馬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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