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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審計署建議加強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時間:2015年06月28日】 【來源:法制網】字號: 【大】 【中】 【小】

  法制網記者 郄建榮

  “三公”經費開支情況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幾年,在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中,不斷加大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力度,并將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全部納入審計工作報告重點揭示。

  就今年的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情況,審計署這位負責人說, 近年來,中央財政本級“三公”經費支出總規(guī)模逐年縮減,2013年為71.54億元、2014年為65.66億元,2015年度預算進一步下降到63.16億元。

  他表示,從審計情況來看,中央部門和單位嚴格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規(guī)模,2014年,審計部門對40個中央部門250個所屬單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結果表示,使用財政撥款支出“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比上年下降超過27%,部門本級召開的會議數(shù)量、組織的因公出國(境)團組數(shù)量、公務接待批次比上年也有較大幅度下降。

  這位負責人說,審計也發(fā)現(xiàn),部分部門在“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據他介紹,因公出國(境)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一些出國團組擅自更改行程或延長境外停留時間,有的部門超范圍、超標準列支或由企事業(yè)單位承擔出國(境)費。

  對于出國(境)問題產生的原因,這位負責人也進行了分析,據他介紹,問題主要是,一些部門團組計劃管理不嚴格、不到位,對團組出境后的活動缺乏有效監(jiān)管,一些團組未嚴格按照出訪計劃安排行程;有的部門因公出國(境)計劃與預算管理不夠銜接,未建立出國任務與經費審批聯(lián)動的具體制度,財務部門費用報銷審核把關和外事部門團組審批不夠嚴格,經費開支的渠道和標準存在一定隨意性等。

  這位負責人說,公務用車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一些部門單位占用其他單位車輛,或以租賃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擠占其他支出用于車輛購置、運行維護或違規(guī)發(fā)放交通補貼等。由于中央部門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4年年底才陸續(xù)到位,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改革還未推開,審計期間尚未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一些單位為規(guī)避原有車輛配備編制數(shù)量和標準的控制,占用下屬單位等的車輛;公務用車預算管理不到位,預算定額標準不盡合理,費用支出存在一定的硬缺口;部分部門執(zhí)行預算管理和其他財經制度不嚴格,內部管理和控制不夠有效。

  就個中原因,這位負責人稱,主要一些部門超標準支出公務接待費,有的部門將公務接待費支出轉嫁攤派給其他單位。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部門公務接待計劃管理、預算管理不到位,造成接待費用支出超出預算金額,轉嫁給其他單位承擔或擠占其他支出解決;一些部門超標準接待產生的費用,在本單位無法列支,轉嫁給其他單位。

  “在京外、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超標準支付、轉嫁攤派或虛列會議費支出。”這位負責人說,會議費預算不細化,導致執(zhí)行中預算約束力不夠,支出水平難以有效控制;一些單位和人員財經法紀意識有待加強,未嚴格執(zhí)行有關節(jié)儉辦會的要求;一些會議在具體日程安排中不夠合理,突破了會議定額標準等方面是會議費產生問題主要原因。

  針對“三公”經費中存在問題,審計署審計建議,盡快研究完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預算編制管理等制度,推動全面細化公開預決算。各部門應從嚴控制支出規(guī)模,規(guī)范支出渠道。同時,還要嚴格執(zhí)行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現(xiàn)行“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責任人員嚴肅處理,加強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這位負責人說,審計署建議研究探索“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的動態(tài)監(jiān)控機制。試行全過程監(jiān)管,探索建立“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的動態(tài)監(jiān)控機制。

  法制網北京6月2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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