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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劉家義:審計查處案件暴露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
 
【時間:2014年06月25日】 【來源:新華網】字號: 【大】 【中】 【小】
    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張曉松  崔清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4日表示,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共發(fā)現并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暴露出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等突出特點。

    劉家義是24日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做審計工作報告時做上述表示的。

    在這些案件中,有112起是“串案”“窩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有主犯的近親屬參與。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幾名公職人員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為支撐,鏈條往往牽扯十幾人或數十人,有的涉案人員之間形成利益共同體。

    此外,案件還呈現出違法犯罪方式更加隱蔽、權錢交易收益遠期化等特點。

    劉家義表示,上述這些案件主要發(fā)生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

    劉家義反映,2013年,各級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4722.92億元,通過貸款、發(fā)行債券等籌資5646.86億元,當年保障3158.1萬人,但審計發(fā)現資金管理和住房分配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有38個單位騙取套取棚戶區(qū)改造資金15.41億元,有237個項目或單位將78.29億元挪用于市政設施、園區(qū)開發(fā)等。

    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地方已追回資金41.84億元,取消2.9萬戶家庭的保障資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萬套,完善制度724項。

    從8個省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審計情況看,這些地方近年逐步強化礦產資源管理,建立礦業(yè)權交易市場,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低價甚至無償轉讓礦業(yè)權等突出問題。

    報告顯示,在抽查的3724宗礦業(yè)權中,國土資源部門越權審批或違規(guī)審批不符合條件的礦業(yè)權636宗,有114宗存在低價出(轉)讓和溢價收購從中牟取不當利益的問題,還有13宗在國有企業(yè)改制時被無償轉讓。

    劉家義指出,審計調查煤炭、棉花、玉米等重要物資儲備情況時發(fā)現,一些戰(zhàn)略物資儲備不足。

    抽查12個應急煤炭儲備點發(fā)現,考慮煤炭儲備成本及市場價格波動因素,2011年、2012年月均庫存量分別比當期儲備任務少29.84%和18.15%。

    劉家義還表示,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三本預算”界定不清晰。

    從收入上看,歸屬不夠明確,如將有公共財政預算性質的船舶港務費納入了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從支出上看,對同一項目或企業(yè)通過不同渠道交叉安排支出。

    不僅是“三本預算”之間界定不清,就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這一本預算的范圍也不完整。審計發(fā)現,至2012年底,中央部門和單位全資或控股企業(yè)尚未全部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針對上述問題,劉家義建議,加快健全統(tǒng)一規(guī)范的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完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規(guī)范預算收支的分類、統(tǒng)計和公開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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