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4〕3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fā)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權重新組建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并負責監(jiān)督管理執(zhí)法。
國務院 2014年8月2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