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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審計廳出臺加強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監(jiān)督的實施意見
 
【時間:2017年10月16日】 【來源:廣東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2277個省定貧困村創(chuàng)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的重大決策部署,近日,廣東省審計廳出臺了《關于加強2277個省定貧困村創(chuàng)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監(jiān)督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各級審計機關要把有創(chuàng)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任務的2277個省定貧困村全部納入跟蹤審計范圍,通過對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的跟蹤審計,推動新農村示范村政策的落實,確保資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資金績效,揭示地方政府和有關單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追蹤資金使用最末端,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挪用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為切實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生態(tài)條件,促進農民脫貧奔康致富做出應有的貢獻。

《意見》明確了加強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的6個重點方面:一是工作機制的建立健全情況;二是規(guī)劃編制及動員村民參與情況;三是資金籌集、撥付使用及績效情況;四是項目建設運營情況;五是揭露和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六是揭示和反映體制機制制度性問題。

《意見》明確了實施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的組織方式。突出“持續(xù)全面”,將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覆蓋每個年度、貫穿各個審計領域。2017、2018年將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內容納入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中,在省審計廳的統(tǒng)一部署下,采取聯(lián)合審、同級審、上審下相結合等組織方式開展;2019、2020年將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內容與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相結合,由省定貧困村屬地市負責組織有新農村示范村建設任務的縣審計局具體實施。2021-2025年將根據創(chuàng)建新農村示范村的實際進展情況確定審計組織方式。同時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把新農村建設資金審計相關事項融入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收支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中;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審計局積極開展多層次的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資金審計,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審計格局。

《意見》還對各級審計機關在做好統(tǒng)籌謀劃、進一步壓實責任、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和嚴格紀律督查等方面作了要求。(蔡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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