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要求,進一步加強廳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管理,促進干部職工履職盡責、干事創(chuàng)業(yè),近日,湖北省審計廳制定出臺《干部職工履職盡責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共5章18條,分別從考核內容和量化標準、考核程序、等次確定、考核結果運用等方面對廳機關干部職工履職盡責管理作出了詳細規(guī)定。
《辦法》要求,廳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和廳黨組決策部署,按照省審計廳年度工作要點和廳領導班子重點工作項目清單,突出目標導向、職能導向、問題導向,研究提出本處室年度工作項目清單;各處室及直屬單位結合干部職工的崗位職責和分工,將年度工作項目清單逐項分解落實到人,明確項目內容、目標要求、措施步驟、完成時限,形成干部職工個人年度工作項目清單。
《辦法》強調,實施履職盡責年度考核,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以確責、履責、考責、問責為主線,以承擔的崗位職責和年度任務為基礎,以工作項目為載體,考實事、察實干、評實績,按照分級分層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廳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貫徹落實廳黨組決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的情況,發(fā)揮組織和服務全省審計工作職能情況,以及落實審計質量責任制、保密工作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情況。
《辦法》明確,根據廳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的考核結果,確定各處室干部的考核等次。根據公務員獎勵的有關規(guī)定,對履職盡責有顯著業(yè)績和貢獻的處室及干部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履職盡責業(yè)績突出、干事創(chuàng)業(yè)表現優(yōu)秀、政治品質過硬的干部重點培養(yǎng),適時選拔任用。在履職盡責管理中發(fā)現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由分管領導與當事人進行談心談話,早提醒、早糾正。對考核為一般等次的處室和干部職工,由分管廳領導與處室主要負責人或干部本人進行談話,責令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考核為較差等次的處室,由分管廳領導對處室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xù)兩年考核為較差等次的處室或干部,區(qū)分不同情形,采取組織措施對領導班子或干部本人進行崗位調整;影響和后果比較嚴重的,采取公開檢討、停職檢查等方式進行問責處理。(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