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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呈現新特點(07-8-24)
 
【時間:2007年08月23日】 字號: 【大】 【中】 【小】
 
    近幾年,湖北襄樊市審計部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注重積累審計經驗,創(chuàng)新審計思路,改進審計方法,使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與成效。去年全市共完成147名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審計查出違紀違規(guī)金額15.3億元,管理不規(guī)范和損失浪費金額2.98億元,向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移送案件6起。主要作法是:

    一是根據干部監(jiān)督管理需要和審計力量,合理安排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將擬提拔和即將離任的領導干部,以資金量大、管理權力大的部門領導干部和群眾舉報多的領導干部作為審計重點,先行安排審計,同時進一步拓展審計范圍,加強延伸審計。
 
    二是堅持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將領導干部行使經濟管理權、決策權、執(zhí)行權的有關事項納入審計范圍,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國土資金、資產處置、政府債務和經濟決策事項的審計,抓好對重點問題的追溯審計和二、三級單位的延伸審計。
 
    三是以加強業(yè)務規(guī)范化為重點,以審計成果運用為突破點,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深化審計內容,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主動性和科學性,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全面進步。將計算機輔助審計實施系統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中,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是加大對違法違規(guī)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強對審計查出各類問題的原因分析與對策研究,對共性問題或傾向性問題進行歸納分析,向政府提交專題報告,推動審計成果的轉化。(李謝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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