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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對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工作做出部署
 
【時間:2008年05月23日】 【來源:甘肅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5月22日,甘肅省審計廳下發(fā)《關于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對審計的范圍、對象、內容與重點、方式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統(tǒng)一部署和審計署審計工作方案要求,統(tǒng)一思想,精心組織,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對財政和社會捐贈款物的籌集、分配、撥付、使用及效果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通知提出,要通過扎實有效的審計工作,保證救災款物都用于受災群眾,發(fā)揮最大效益,以回應社會各界對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關切,給群眾交一本明白賬、放心賬,更好地體現(xiàn)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親切關懷,進一步增強黨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為奪取抗震救災全面勝利作出應有的貢獻。

    通知還要求甘肅省審計廳審計工作組和隴南、甘南等9市州審計局每周要向甘肅省審計廳報告救災款物審計情況,重大問題要立即報送。救災工作全面結束后,甘肅省審計廳和隴南、甘南等9市州審計局將向社會公告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終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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