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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強調:緊扣“確責、履責、問責” 全面加強審計能力建設
 
【時間:2009年04月01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3月30日,湖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在該省審計廳調研時指出, 審計機關結合自身實際,按照“確責、履責、問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審計能力建設,力求達到執(zhí)行能力有提升、本職工作上水平、服務群眾見實效。

    李憲生要求:一是確責,把能力建設與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明確每一個機關、每一個內設機構、每一個具體崗位的職責,按照“科級干部做到應知應會,處級干部成為行家里手,廳級干部成為本領域的權威”的要求,確立崗位能力標準,建立健全責任體系。二是履責,把能力建設與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公務員考核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機制,改進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考核辦法,形成體現(xiàn)能力、業(yè)績導向的科學考核和激勵機制,促進干部自覺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高履責能力。三是問責,把能力建設與行政問責制緊密結合起來,探索建立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離崗培訓、專業(yè)指導等辦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要嚴格責任追究。四是把能力建設與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認真抓好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整改落實工作,真正在解決實際問題、推動當前工作上取得實效。(梁衛(wèi)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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