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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有序進行
 
【時間:2009年04月24日】 【來源:甘肅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甘肅省審計廳采取得力措施,確保全省災后恢復重建情況全程跟蹤審計有力有序開展。按照甘肅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要求,甘肅省審計廳和有關市、縣(區(qū))審計機關始終把災后恢復重建審計作為一項最重要的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制定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強化督查督導,突出審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成立機構,加強領導。2008年12月,甘肅省審計廳成立了以廳長為組長、分管廳長為副組長的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市州審計機關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各級審計機關實行主要領導掛帥親自抓,其他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擔任審計組長的作法,加強審計力量,提高了審計效率和質量;在審計人員調度上,打破界限,按照審計處室的專業(yè)特點,整合各種審計資源,靠實責任,保證了災后恢復重建審計任務的全面落實。

    建章立制,促進工作。按照審計署《關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安排意見》要求,甘肅省審計廳及時制訂了《甘肅省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方案》,省政府辦公廳批轉各市州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去年12月,甘肅省審計廳與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制發(fā)了《甘肅省災后重建資金物資監(jiān)督檢查辦法》,對監(jiān)督檢查的原則、內容、方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jù)災后恢復重建和重點建設項目的特點及審計要求,該廳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辦公室設計了《甘肅省審計廳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流程圖》及《甘肅省審計廳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流程圖》,并報送錄入省紀委的電子政務監(jiān)察系統(tǒng),進一步加大對各地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監(jiān)督力度。

    統(tǒng)一組織,分級負責。為增強審計實效,目前甘肅省開展的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采取省審計廳統(tǒng)一組織、督查指導,各地分級實施、統(tǒng)一上報的方式進行。按照廳領導提出的“兩個好”和“四個關注”的工作要求(“兩個好”即指導好,督促好;“四個關注”即關注重點資金、關注大宗物資、關注重點項目、關注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甘肅省審計廳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審計機關的分工:省審計廳重點檢查災后恢復重建重點資金、大宗物資、重點項目以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并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的督查和指導工作;各市州審計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除深圳對口援建項目、中央投資或投資為主的項目、中央單位和中央企業(yè)投資或投資為主的項目及跨區(qū)域項目以外的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的跟蹤審計。今年1月,該廳與省監(jiān)察廳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分別對隴南、甘南、天水、平涼、定西5市州的12個縣區(qū),22個鄉(xiāng)鎮(zhèn),近50個災后重建重點村的農民住房受損及重建維修情況進行了集中督查,4月13日至18日,該廳廳長帶領災后恢復重建辦公室成員赴隴南進行調研和督查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對督查結果及存在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做了反映,并提出了進一步加強災后重建工作的建議,確保了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開展。

    精心部署,全面展開。甘肅省審計廳先后下發(fā)了《關于做好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前期調研及審計情況匯總上報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全面啟動災后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并按月上報相關數(shù)據(jù)信息。該廳在對省直各部門調查的基礎上,會同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對8個重災區(qū)進行了深入詳細的調查,為掌握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總體情況,跟蹤做好重點項目的審計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截至目前,隴南、甘南、天水等6個重災區(qū)已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審計項目602個,審計金額12.3億元。其中,已審結351個、涉及資金6.02億元,主要包括城鄉(xiāng)住房、城鎮(zhèn)建設、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及基礎設施等。(張衛(wèi)彬  孫小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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