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審計要聞 > 正文
 
湖北省高度重視土地整理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
 
【時間:2009年12月11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審計廳組織對全省32個縣(市、區(qū))土地整理、低丘崗地改造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部分項目建設進展緩慢、施工單位轉包分包、工程造價不實、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等問題。審計情況上報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羅清泉、省長李鴻忠、副省長田承忠等領導先后對審計情況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認真整改、加強監(jiān)管,確保土地整理計劃的成功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該省審計部門認真落實省領導批示,采取跟蹤檢查、審計回訪等多種方式,全力“跟進”督辦,促進被審計單位整改落實,充分發(fā)揮了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收到了較好效果。
    湖北省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切實整改。一是強化措施,認真組織整改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印發(fā)了《關于對32個縣市土地開發(fā)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審計發(fā)現問題檢查督辦的通知》,明確了整改要求、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二是跟蹤督辦,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省國土資源廳專門成立了以分管副廳長為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的整改督辦組,采取分片分組督辦的方式,督促各地認真整改,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實行跟蹤督辦。審計跟蹤情況表明,審計查明的問題基本糾正。三是完善制度,強化項目和資金管理。為切實加強管理,省國土資源廳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管理的通知》、《土地整理項目分批限時辦結制度》、《關于加快低丘崗地改造項目驗收的通知》、與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聯合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開發(fā)整理施工項目招投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健全完善項目立項審查、資金管理、招投標、質量監(jiān)控和后期管護制度,加強項目效績評價考核,落實管理責任。各有關縣市也先后制定了20項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土地整理和低丘崗地改造項目資金管理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