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wǎng)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頻道  >  審計要聞 > 正文
 
江蘇:積極采納審計建議 出臺太湖治理項目驗收管理辦法
 
【時間:2012年05月08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日前,江蘇省發(fā)改委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江蘇省太湖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太湖藍藻事件爆發(fā)后,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每年均安排大量財政資金對太湖水污染進行綜合治理。根據(jù)省政府常務會議的要求,江蘇省審計廳及時跟進,從2009年起,連續(xù)三年組織太湖流域地方審計機關對太湖水污染治理資金和項目進行跟蹤審計。針對項目建設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深入分析其成因后,提出了應盡快制定太湖治理項目建設技術標準,修訂完善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明確和細化違規(guī)行為界定、處理處罰標準和問責方式,進一步規(guī)范項目申報、建設和驗收管理的審計建議。審計結(jié)果報告得到了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省長和分管省長均及時給予了批示,要求相關主管部門認真抓好整改,完善管理制度,確保財政資金切實發(fā)揮作用。

    《辦法》主要明確了太湖治理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的范圍、原則、程序、內(nèi)容、責任以及參照的行業(yè)技術標準?!掇k法》的出臺對加強太湖治理項目驗收管理,明確驗收責任,規(guī)范驗收程序和標準,確保項目建設質(zhì)量及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刁品慶)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