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審計署發(fā)布了其2011年度績效報告。圍繞此報告的有關情況,記者采訪了審計署辦公廳相關負責同志。 一、記者:審計署從去年起開始編制年度績效報告。您能否介紹一下這項工作的背景和你們的主要考慮? 答:建設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府,是現(xiàn)代政府管理的一個重要目標。近年來,我國采取轉變經(jīng)濟發(fā)展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等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建設高效政府。適應這一要求,我們審計機關在加強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逐步推進了績效審計。一方面高度關注被審計單位和事項的制度建設、過程控制及結果評價,促進提高科學決策和科學管理的水平,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另一方面,注重汲取被審計單位的經(jīng)驗和教訓,把績效理念和方法內化為審計人員自身的基本素質和職業(yè)修養(yǎng),把績效管理作為推動科學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和提升審計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努力提升審計機關自身的績效水平。 在上述探索和實踐中,我們注重借鑒國外審計機關績效管理經(jīng)驗,著力把握審計工作和審計管理的發(fā)展規(guī)律,不斷改進審計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實際的審計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并以年度績效報告的形式予以反映。因此,自去年開始,我們在公開審計署自身預決算和預算執(zhí)行審計情況的基礎上,編制并對外發(fā)布年度績效報告,告訴社會公眾審計署一年花了多少錢,是怎么花的,花得值不值,取得了哪些效果,有利于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審計署工作,也有利于我們進一步提高工作績效。 二、記者:審計署的工作績效主要是通過哪些指標評價得出的? 答:參考國外審計機關的做法,結合我國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評價審計署的工作績效: 一是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即審計工作中產(chǎn)生的能用貨幣計量的成果。如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金額、為國家增收節(jié)支金額、挽回(避免)損失金額、促進資金撥付到位金額、核減投資(結算)額、人均審計成果等。 二是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即審計工作中產(chǎn)生的不能用貨幣計量的成果。如審計信息、審計報告和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完成國外貸援款公證審計項目、審計公告、審計建議、被審計單位根據(jù)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被審計單位根據(jù)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向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完成聯(lián)合國審計項目、人員培訓等等。 實際上,審計工作有很多成果是不能簡單地用貨幣來計量的。特別是近年來,審計署著力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發(fā)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推動完善國家治理,這方面產(chǎn)生的影響是深遠的,也是審計工作最重要的成果,但顯然不能以貨幣計量。 三、記者:從你們績效考核的結果看,2011年度審計署績效具體情況如何? 答:績效情況的考量,從兩個方面來反映: 一是可用貨幣計量的投入產(chǎn)出比率。2011年,審計署共審計673個單位,全年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工作成果為866.8億元。從審計經(jīng)費看,2011年審計署財政撥款支出9.02億元,兩者相比較,審計署的投入產(chǎn)出比為1:96,也就是審計署每花費1元,可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jié)支96元。從審計人員看,審計署共3057人,每個審計人員產(chǎn)生的審計成果為2835萬元。 二是不可用貨幣計量的績效。2011年,審計署提交各類審計報告和信息簡報2222篇,其中向國務院報送212篇;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案件線索177起,涉及人員400多人;提出審計建議1510條,促進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整改措施942項,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1581項。審計工作中,我們緊緊圍繞科學發(fā)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jīng)濟發(fā)展方式這條主線,深入開展對中央重大宏觀經(jīng)濟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繼續(xù)加大對經(jīng)濟運行中潛在風險的揭示力度,堅持不懈地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及經(jīng)濟犯罪案件,不斷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推進對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監(jiān)督,注重揭示、反映、綜合和歸納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問題,較好地實現(xiàn)了年初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審計監(jiān)督的層次、水平都得到進一步提升。 四、記者:今年的績效報告有哪些主要內容和特點?與2011年審計署首次公開的2010年度績效報告相比,今年報告有什么新變化? 答:審計機關的績效管理尚處于探索階段,在績效評價體系、投入產(chǎn)出分析和績效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還有待完善和改進。年度績效報告也是在探索積累的基礎上編制的,需要不斷地規(guī)范和完善。今年績效報告在去年的基礎上,作了一些改進,內容主要包括審計署主要職責及組織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分析與評價、附錄等五個方面,全面性和深入性都有所強化。 我們在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中,不僅介紹了2011年工作任務和完成情況,還增加了促進提高績效的具體措施;在預算執(zhí)行情況中,增加了對整體情況的反映;在績效分析中,增加了一些具體事例,分析了績效管理工作有待完善和改進的主要方面,并從實際出發(fā)提出了加強績效管理的主要舉措;在附錄中增加了審計隊伍結構情況以及“審計署2011年度大事記”等。 五、記者:審計署在提升績效水平方面有哪些主要打算? 答:《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提出,要建立審計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努力做到申請計劃有概算、正式進點有預算、審計過程有核算、項目結束有決算、成果績效有評估,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績效。圍繞這一目標,審計署將以科學審計理念為指導,深入推進績效管理,不斷提升工作績效,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做出新的貢獻。 一是逐步建立審計署績效目標。在2011年度績效報告的基礎上,著手制定審計署2012年度績效管理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設定定量績效指標,同時從建立健全單個事項的績效目標入手,逐步建立審計署整體績效目標。 二是積極探索完善審計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與有關專業(yè)人員合作,進一步加強績效管理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密切關注國內外績效管理工作新思路、新動向,不斷完善審計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切實增強評價指標的科學性和評價結果的可比性、可信度。 三是盡快建立績效管理考評機制。從審計項目績效評價制度入手,借鑒其他部門績效管理的經(jīng)驗,盡快制定全署統(tǒng)一的績效考評制度,貫徹到預算申請、預算分配、項目實施和工作考核全過程,并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編制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jù),促進各單位不斷增強績效意識和提高績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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