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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fā)布文明審計暫行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審計人員工作行為
 
【時間:2015年09月10日】 【來源:審計署辦公廳】字號: 【大】 【中】 【小】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審計機關工作作風,大力倡導和推進文明審計,近日,審計署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發(fā)布了《審計署文明審計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審計人員的工作行為作出進一步規(guī)范。

此前發(fā)布的《審計署工作人員文明守則》、《審計署審計現(xiàn)場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制度都對文明審計的內容有所涉及,本次針對文明審計單獨形成一套辦法,充分體現(xiàn)了審計署對文明審計的高度重視。與以往文明審計的有關規(guī)定相比,本《辦法》的最大亮點在于首次明確了文明審計的領導責任和責任追究方式?!掇k法》要求:“審計組(審計現(xiàn)場)負責人應當率先垂范,自覺做到文明審計,同時教育引導審計組(審計現(xiàn)場)全體審計人員樹立文明審計意識,督促規(guī)范審計行為舉止”。同時明確規(guī)定:“審計人員違反本暫行辦法,出現(xiàn)不文明行為的,由審計組(審計現(xiàn)場)負責人及時予以提醒和糾正;仍不改正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給審計工作和審計機關形象造成影響的,由派出審計組的審計機關責令作出檢查、調整崗位等組織處理;造成嚴重影響的,當年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審計署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辦法》,在審計工作中嚴格落實相關規(guī)定,教育引導廣大審計人員牢固樹立文明審計意識,自覺從我做起,從日常點滴做起,切實維護審計機關形象,努力打造忠誠、干凈、盡責、擔當?shù)?ldquo;審計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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