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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強調:要自覺接受、主動配合、全力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時間:2015年10月27日】 【來源:吉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吉林省審計廳起草的《全省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實施細則》,獲得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在會上強調,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要自覺接受、主動配合、全力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巴音朝魯指出,深化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新形勢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的重要途徑。今天審議的這個《實施細則》是對之前出臺的《審計辦法》的細化、補充和完善,符合中央精神和吉林省實際,是指導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個重要的規(guī)范性文件。

巴音朝魯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自覺接受、主動配合、全力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各級審計部門要堅持原則,依法依規(guī)審計,突出抓好重點地區(qū)、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努力實現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

巴音朝魯要求,相關責任部門要健全協調聯系機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形成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合力。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對審計結果的運用,加大執(zhí)紀、監(jiān)督、問責力度,及時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以鐵的紀律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韓會田 徐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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