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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新常態(tài) 廣東全面有序推進縣級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異地交叉審計全覆蓋
 
【時間:2016年03月07日】 【來源: 廣東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為適應新常態(tài)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監(jiān)督工作的需要,廣東省近年來突出對縣級黨政一把手的審計監(jiān)督,在審計組織方式上進行了大膽探索創(chuàng)新,通過采取異地交叉審計的模式,有效地破解了原來屬地化審計“不敢審、不敢報,人情審、走過場,缺乏審計獨立性”的困境。目前,這項工作已納入廣東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決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2014年以來,根據省委的要求,廣東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lián)席會議決定在全省推開縣委書記、縣長經濟責任異地交叉同步審計,并為此專門制定了《縣級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異地同步審計辦法》,指導和規(guī)范這項工作的開展?!掇k法》規(guī)定,以省審計廳派出力量為主導,以被審計縣委書記、縣長任職行政區(qū)以外的地級以上市審計局人員為主要力量,統(tǒng)一組織對縣委書記和縣長同步進行經濟責任異地交叉審計。根據省聯(lián)席會議的部署,力爭在5年內對全省120個縣級地方一把手異地輪審一遍,實現審計全覆蓋。

20158月起,廣東省審計廳在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抽調了360余人,對全省22個縣級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集中開展經濟責任異地交叉同步審計。這是廣東省在2014年對3個縣級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完成異地交叉同步審計試點的基礎上,首次全面鋪開的異地交叉審計。

為推動這項工作的落實,廣東省審計廳專門召開了廳辦公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lián)席會議專門審議通過了審計項目計劃和審計總體方案,聯(lián)席會議各主要成員單位也積極主動給予支持,省紀委、省委組織部主要領導親自指導并派出分管領導參加審計進點會,對各地如何認真配合做好這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被審對象所在地級以上市的紀檢、組織等部門也高度重視和配合,專門派出分管領導參加被審計對象的述職述責述廉會議。

這次異地交叉審計工作,在充分總結吸收試點審計經驗的基礎上,在審計組織、審計管理、審計思路、審計方法、審計重點、審計質量、審計報告、審計成果開發(fā)等8個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和創(chuàng)新:

一是審計組織上,采取由省“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委托、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方案、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報告”的“六統(tǒng)一”方式組織實施,進一步強化了省廳的統(tǒng)一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管控。

二是審計管理上,成立異地審計領導小組,省廳一把手擔任組長;下設異地交叉審計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審計工作組織協(xié)調及審計成果開發(fā),各位廳領導分別擔任22個審計組的領隊并全程指導監(jiān)督;各市審計局和省廳分別派員擔任組長和主審、副組長和副主審,既發(fā)揮市局同志的主觀能動性,又強化省廳對這項工作的管控。

三是審計思路上,按照“以領導權責為核心、以領導決策為主線”的思路,設計了“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工作模式;突出抓好審前調查,堅持以“權責”為核心、以“重大決策”為切入點、以“發(fā)現問題”為導向、以“執(zhí)行落實”為歸結點,統(tǒng)一梳理審計事項,分頭核查落實。

四是審計方法上,堅持“領導管什么就審什么”,按照“5WH”的審計分析方法,即從“what:是什么問題;why: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where:問題產生的背景;who:是誰的問題;how:對問題怎么判斷和處理”等方面,查清問題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實、原因、后果和責任主體,將問題和相關責任人查深查透。

五是審計重點上,根據《實施細則》要求,確定了8大方面主要內容,并重點突出了對“5個板塊”的審計,針對性強。此外,還以經濟責任審計為主軸,統(tǒng)籌結合安排了穩(wěn)增長政策跟蹤、自然資源資產等“4個專題”的審計。

六是審計質量上,在加強常規(guī)審計質量控制的基礎上,創(chuàng)新設計了多重質量控制措施,包括:重要審計文書組長副組長雙簽制、審計報告集中交叉復核制、市局審計業(yè)務會議初步審議制、審計報告初審把關市局(長)負責制、省廳法規(guī)處聯(lián)合異地交叉審計辦組織集中審理制,以及最后由省廳領導交叉審核把關制等。

七是審計報告上,探索對每個異地同步審計項目的2個被審計對象合并出具1份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同時對縣委書記和縣長分別各出具1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這樣既可以對同一問題有效界定兩人各自責任,也便于審計結果運用部門對有關問題責任的準確把握和區(qū)分,還可以有效節(jié)約審計資源。

八是審計結果開發(fā)上,與審計結果運用需求相適應,在每份審計報告的基礎上,提煉形成審計情況提要、審計發(fā)現問題責任清單、審計要情要目等,使審計結果看得明白,用得方便。

廣東省大規(guī)模組織開展的對縣級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異地交叉審計工作,通過不斷探索和創(chuàng)新,不僅有效地推動了縣級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還全面鍛煉提升了審計隊伍,提高了審計監(jiān)督的獨立性,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質增效。審計充分揭示了縣級地方黨委政府在落實上級政策目標、推動縣域經濟發(fā)展、重要經濟事項決策、重大財政資金使用、重點投資項目建設、自然資源資產利用保護、機構設置編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為加強干部管理監(jiān)督,促進縣域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tài)的健康發(fā)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審計成效顯著,經濟責任異地交叉審計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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