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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曬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清單 常務副省長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審計整改報告
 
【時間:2016年05月30日】 【來源:浙江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525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袁家軍代表省政府向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報告2015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這是該省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并審議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這次由常務副省長來作報告,也充分體現(xiàn)了浙江省政府對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視。

報告指出,去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七方面56類問題,從整改結果來看,審計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截至20162月底,通過審計整改,省本級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80.14億元,整改率為92.83%;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150條,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121項。今年1月,省審計廳將省本級截至201511 底已辦結的17件審計移送事項處理結果向社會進行了公告;同時,對近年來15家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四大方面問題在省政府政務網上進行了公告。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得到認真落實,審計整改成效顯著。

從具體整改內容來看,通過整改,一是進一步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涉及金額達19.52億元。二是嚴格執(zhí)行“八項規(guī)定”要求,清退了多個單位違規(guī)發(fā)放津補貼、個別單位領導干部兼職領取的報酬;三是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如審計反映的23個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處于閑置狀態(tài)的問題已全部投入運行;審計反映的關于進口醫(yī)用耗材流通環(huán)節(jié)層層加價問題,浙江大學醫(yī)學院附屬6家醫(yī)院利用審計提供的進口醫(yī)用耗材橫向對比數(shù)據(jù)信息與供應商談判壓價,節(jié)約采購成本約579萬元,間接減少患者就醫(yī)負擔。四是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如針對部分地方“簡政”措施未執(zhí)行到位的問題,涉及的安監(jiān)部門已停止辦理危險物品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認證;住建部門已取消施工許可證審批前置條件;有關市已按要求取消了省政府已取消的5項行政審批。五是進一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如去年10月省監(jiān)察廳根據(jù)9月份政策跟蹤審計報告中反映的違規(guī)使用專項資金以及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問題,對36名干部職工進行問責,其中縣處級領導6人。

這次的報告有三大特點,一是體現(xiàn)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如省政府根據(jù)省人大常委會對去年審計工作報告提出的審議意見,省長李強主持召開省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專題聽取了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和省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對審計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省政府領導多次批示要求將審計整改落到實處,李強省長2015年在各類審計報告及相關的審計專報上批示達44次,省政府其他領導根據(jù)職責分工也多次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辦公廳根據(jù)省領導批示要求,對重點審計項目認真開展督查督辦;省政府還出臺有關制度,要求各地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等等。二是詳細列出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清單,對去年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哪些整改了、哪些沒有整改到位都一一作了報告,既有總體報告,又有具體明細,并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分析了原因,可以說報告很詳實。三是對下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包括對各地各部門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要求、對審計機關的要求、問責的要求等。

袁家軍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進一步提高整改自覺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一把手”要切實肩負起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一抓到底,確保應整改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審計機關要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嚴格執(zhí)行問題整改“掛銷號”制度,加大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力度,結合今年全省審計系統(tǒng)開展“審計整改落實年”活動,著力提高審計查處問題整改率、審計移送事項成案率、審計成果運用轉化率。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審計整改結果納入對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年度綜合考核的范疇,并作為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內容;審計結果和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情況要作為有關部門改進預算撥付、物資采購、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依據(jù)。要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嚴肅追責問責。特別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應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拒不整改、虛假整改的,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近年來,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對審計工作越來越重視,相繼出臺了《浙江省審計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政發(fā)〔201547號)等相關法規(guī)文件,均對審計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省審計機關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蹤審計整改落實。比如,省審計廳出臺了《審計整改督查工作實施細則》,制訂審計整改“問題清單”在“審計整改督查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掛號,明確各項問題的整改內容、應整改金額、整改期限以及責任單位等,并督促被審計部門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落實審計查出問題。2015年的審計工作報告共分解形成309個子問題進行掛號,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控制。嚴格把好審計整改銷號關,明確問題整改到位的標準及情形,對符合審計整改到位情形的,及時予以銷號;對不符合或相關證明材料不夠充分的事項不予銷號,真正做到整改一項,銷號一項,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反饋”,截至20162月末審計工作報告已整改銷號284項。實行跟蹤督查機制,對涉及發(fā)現(xiàn)問題多、整改難度大的重點審計項目,采取通過實地詳細檢查方式進行督查跟蹤,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去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未整改到位的25個問題,省審計廳仍在繼續(xù)跟蹤落實。(嚴星、何劉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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