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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連續(xù)四年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見成效
 
【時間:2008年05月08日】 【來源:山東省臨沂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為切實用好審計結果,警示教育干部,山東省臨沂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委要求,對去年審計的75個部門單位和縣區(qū)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通報,社會反響強烈。

    該市連續(xù)四年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表明,全市領導干部依法履行職責能力明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進一步提高,單位違紀違規(guī)問題呈逐年下降趨勢。去年,所審計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總體情況較好的比例達到60%,單位戶均違紀金額由2004年的298萬元下降到去年的165萬元,降低44.6%。

    通報如實披露了少數單位存在的擠占挪用、亂收費亂集資、偷漏稅金、會計核算不規(guī)范等八種違紀違規(guī)問題,并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三項要求: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穩(wěn)步擴大審計范圍。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科學真實可靠的依據。把經濟責任審計納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二是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嚴格執(zhí)行財經法規(guī),做到依法用權、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自覺接受審計監(jiān)督,搞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不斷提高履行經濟責任的能力。三是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審計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xié)作配合,建立定期督查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審計結論得到有效落實。(侯光劍   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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