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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周縣將問責機制引入經濟責任審計中
 
【時間:2008年06月03日】 【來源:河北省曲周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今年,河北省曲周縣注重以經濟責任審計力促干部廉潔自律,積極探索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新舉措,在全縣鄉(xiāng)局級主要負責人中推行了《曲周縣鄉(xiāng)局級主要負責人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問責評議暫行辦法》,提升了干部管理監(jiān)督工作公開化、民主化程度,有效制約和預防了腐敗現(xiàn)象的發(fā)生。

    該制度規(guī)定:凡列入年度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均要接受公開問責評議。在任中審計和公開問責中發(fā)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視情節(jié)輕重,由縣紀委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對民主評議滿意度差的,由縣紀委進行誡勉談話,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并把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作為調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問責評議工作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縣紀委、縣組織部、縣監(jiān)察局和縣審計局等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縣直單位公開問責評議會議參加評議人員是,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中層以上干部、財務人員、部分民評代表(下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部分縣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鄉(xiāng)鎮(zhèn)除縣直單位要求參加人員外還包括所轄行政村的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同時約請2—4名縣領導參加。公開問責遵循四種程序:一是通報審計結果。除在問責評議會上由縣審計局宣讀審計結果報告外,會前一周,通過公示欄向社會及所在單位公示,接受監(jiān)督;二是專題陳述。由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對審計結果作出解釋說明;三是實施問責??h領導和與會代表根據審計結果進行質詢,接受問責的領導干部當場作出回答;四是民主測評。與會代表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根據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示,并報縣委、縣政府。

    該項制度實施以來,3名審計評價較好、問責評議中滿意度較高的干部得到了晉升或調整;縣紀委對2個問責評議中存在問題的單位“一把手”進行了誡勉談話。(郭偉  張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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