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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陽縣審計局制定《信息采寫管理辦法》
 
【時間:2009年03月17日】 【來源:河南省濮陽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為拓寬信息來源渠道,規(guī)范信息采寫,增強信息的時效性和真實性,充分發(fā)揮對外宣傳的窗口作用,近日,河南省濮陽縣審計局制定了《信息采寫管理辦法》。

    該辦法內(nèi)容呈現(xiàn)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完善了信息編發(fā)審核制,實行部門責人、辦公室、宣教中心主任、局長四級審核;二是突出“實事求是”原則,強調(diào)信息工作要緊緊圍繞上級審計機關工作部署和全局2009年度重點任務,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按照“跳出審計看審計,研究審計抓審計”和“不漏、不遲、不亂、不假”四不原則采寫信息,做到言之有物、有理、有據(jù),確保事實真實、數(shù)據(jù)準確、時效及時、角度新穎;三是明確了信息工作中短期目標。每月或每個階段明確信息采寫重點,召開信息員會議,通報安排信息工作;四是制定了統(tǒng)一的信息格式文本和說明;五是完善了的信息工作獎勵辦法,極大激發(fā)了審計人員信息宣傳工作熱情。(雷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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